上文是什么?

by tree ⌂, Friday, March 30, 2018, 18:05 (2211 天前) @ 微尘
编辑 by tree, Friday, March 30, 2018, 18:24

眼睛是我的 论胎是汽车的一部分 有什么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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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在的上文:是、异。

[image]

否定三连发:不是、不异、不相在。
三不。

眼睛是我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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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,
你拆了,眼睛是某个组合的一个部分。这种拆法是最常见的,但并非只有这一种。

问:眼睛是我?
不是 -- 眼睛“是”我,那意味着----比如手---手\脚\身体等等 就不能“是”我。
只要提出该组合的某处是我,必然对该组合的他处排斥?否则,怎么说眼睛就是我?
以此类推。此处“是”即“==全等”。
眼睛是我,意味着某个部分全等(==)我,那么其他部分就肯定不全等我。
退一步讲,若该判断成立,那么换一个指陈,比如耳朵,也应该成立。
那么悖论来了,耳朵是我成立,意味着非耳朵的部分不是我。
眼睛是我(非耳朵的部分不是我)---自相矛盾。
----前提:必须限定该组合的圈定范围(蹲断兄说的)
---某种割裂后的组合才是这里讨论最最要紧重要的地方。

问:眼睛异我?
不异 -- 眼睛“异”我,那意味着,眼睛与我相异,且“不是”且“不相在”。

注:个人认为,此处“异” 乃为 “是”、“相在”的对称。三者互不同。
如此,则容易推论:“异”起码有 1并列(但无间隔)、2远隔(而有间隔)两种简单状态。
很容易推论,任何五官五根都须满足XX异我。理由是五根无本质差别。
眼睛异我的适当结论是(该组合)任何一部分都“异”我。
于是,该组合的任何一部分都异我。
如果按照我这里对“异”的定义,这意味着每一部分都 与 我 处于 1并列 或 2远隔的状态。
你在该组合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无法安放“我”!这,就是不异的原因!

问:眼睛我相在?
上文:是==全等。异(按我的定义)为隔邻。
此处:相在就是小大含容关系。与“是、异”都不同。
这种关系有很多种。
罗列如下:
1、我大,眼睛小。
2、身体大,我小。
3、神大,我小。
...等等

这里,再举一个,如:真我在心间 --- 约等于 2 。
上述都不成立,才能说“不相在”。

1 --- 佛经中,对1的否定是非常多了。X(见下文)
2 --- “神识”细小,且神识为我。怎么断定,你自己看。
3 --- 神大,我小。这个属于神我见的一类。怎么断定,你自己看。

X 回答你的设问 --- 眼睛是我的,有什么问题?
那么好,问题:你试试定出“我”的边界?
如果你能定出来,那没问题。
如果不能,那就是问题所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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