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法破相

by 1001nights, Sunday, March 29, 2015, 12:02 (3325 天前) @ 1001nights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6
第二章
即法破相
第一节
就现象开四门约三时破
第一条
四门无果破生等
有故有不生,无故无不生,违故非有无,生无住灭无。(四)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6
这是一个纲领似的东西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6
现在搞的是 即法破相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7
达到这个目的有若干种方式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7
第一种是 就现象开四门约三时破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8
四门,即是后文的解释,有,无,即有即无,非有非无

平步青霄 上午10:39
它这一段的结论是,生无住灭无

平步青霄 上午10:40
似乎言下之意是,若无生住灭,那么相不成立。

平步青霄 上午10:40
因为,如题,目的是破相。

文理兼修 上午10:45
@陈子平 我对这段的挺看不懂的,即法破相。。。因为破掉生住灭相,那个法就是特别纯粹的自性存在。龙树的这段逻辑,可以被常见所用,来说明自性存在的特征。

果酱 上午10:45
“恒常不变之法不可能存在” ---这里面的“存在”,是否应该理解为“有自性”?

平步青霄 上午10:49
@文理兼修 这里没有明说。。。我感觉人们接受的看法是,有为法具有生住灭等相。

平步青霄 上午10:53
这里面的“存在”,是否应该理解为“有自性”?-----存在是指自性有。

二麻子 上午10:53
@文理。。。。佛法讲法的时候,是成住坏空,或者生住异灭。。。。。这里,批了生住灭。。。变异是没批的。。。

二麻子 上午10:54
所以龙山实际上是在支持异。。。也就是无常。。。这点,当时应该是谁都知道的。我们现在只看文字,如果忘记最初还有变异两字,就会有这种误解。这种误解,当时倒是不会有的。

文理兼修 上午10:55
@二麻子 后面的段落中有您提到的这点。。。未破斥“异”。

文理兼修 上午11:01
不过,无“生住灭”后的“异”,“无常”,---无我啊。

大象 上午11:03
所谓只破虚妄的截断不破变化不居。感觉所破正当呢。

平步青霄 上午11:12
相,具体地说,生相,住相,灭相。

平步青霄 上午11:12
那么的确是即法破相。

梯形 上午11:13
先不要割裂出生住灭。异,变等没表,以后再说

大象 上午11:16
龙树菩萨告诉我们割裂有多僵硬和无理

大象 上午11:18
即使变化也隐藏了视角的局部

大象 上午11:42
扪心自问,讲变化就必须比对,而比对以局部为前提

文理兼修 下午12:00
@大象 嗯。生住灭并列的异,没啥劲。。

大象 下午12:01
那是局部的变动

大象 下午12:01
仍以法为视角

文理兼修 下午12:02
按照梯形的风格," 先不要割裂出生住灭"

唐二牛 下午12:02
这是中观难的地方,不偏常也不偏断

唐二牛 下午12:03
不否定异也不执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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